食品添加剂须标俗称新规实施一月 消费者仍“云里雾里”
袋装食品包装上,“食品配料”中标注的食品添加剂。记者孙美玉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食品添加剂须用“通俗名”标注该通则已经实施一个月,部分添加剂标注仍然很“专业”。国家强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已于4月20日正式实施,按照实施标准,食品中的所有添加剂须用“通俗名”标注在食品标签上。该标准已经实...
袋装食品包装上,“食品配料”中标注的食品添加剂。记者孙美玉摄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食品添加剂须用“通俗名”标注该通则已经实施一个月,部分添加剂标注仍然很“专业”。
国家强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已于4月20日正式实施,按照实施标准,食品中的所有添加剂须用“通俗名”标注在食品标签上。该标准已经实施一个月,记者走访了德州多家超市,对4月20日之后生产的食品进行了一番比对,发现食品企业大都能做到公布详细的添加剂内容,但部分食品企业在食品包装上仅仅标注成分学名,大多消费者在察看其添加剂成分时纷纷表示“看不懂”或者“不明白”。
具体着色剂须明确标注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上规定,食品标签中应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等内容,特别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要把具体的着色剂名称标注出来,添加剂标示要通俗,让消费者看得明白 。 (以 食 品 添 加 剂"柠檬黄"为例,可选择标示为三种形式:1.柠 檬 黄 ; 2.着 色 剂(102);3.着色剂(柠檬黄),但不能只标示“着色剂”。)
新标准要求包装标示更具体
相比老标准,新出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主要变化有:修改了适用范围;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包装标示为“包装日期”、“灌装日期”的,将视为违反新标准的规定。增加了规格的定义、标示方式,取消了保存期的定义;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修改了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标示方式;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等。
另外,记者在卫生部网站了解到,4月 20日之后,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但在实施日期前使用旧版标签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部分商品成分仍“含糊其辞”,市民难看懂
日前,记者走访市区各大超市发现,4月20日之后生产的食品,有些在标注食品添加剂时,在“通俗”添加剂名称后面加了括号,注明了具体化学名称。但是也有一些食品包装上仅仅标注成分学名,并未解释其使用添加剂是什么,这些专业性极强的专业术语,让消费无法了解其作用。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顾客,他们大多表示不清楚国家对于在食品标签上注明食品添加剂等信息的规定。
一位家住北园小区的女士在听记者解释了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后,在旁边货架拿起一包薯片,在其包装袋的背面可以清晰地看到上面标注了食品添加剂的成分:碳酸氢钠、碳酸氢铵、食用香精。“这碳酸氢钠、碳酸氢铵都是什么啊?能多吃么?我买这些小食品都是给外孙吃的,我们也怕孩子吃坏了,也想尽量挑食品添加剂少的零食买。”记者登陆网站查询后才得知,这碳酸氢钠就是俗称的“小苏打”。
一位李姓顾客在听了记者的讲解后,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学过类似知识,所以知道"丙酸钙"就是防腐剂,但我看现在有些食品即使使用防腐剂,也只是在食品添加剂里标注"丙酸钙",估计大部分市民不了解这三个字代表的含义。”
另一位顾客也提出问题,如果食品企业添加了不符合规定的添加剂,又不标注怎么办?“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尽量购买添加剂少的食品,所以希望有关监管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给老百姓一个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记者 李森